|
焦作市地产交易中心于1998年1月由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焦编〔1998〕2号文批准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焦编〔2006〕5号文,编制调整为十六名。下设办公室、交易一科、交易二科、交易三科,大厅交易服务科。主任郑兴保、副主任靳林涛。
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我市四城区国有土地公开出让、转让(含城镇住房用地)、出租、抵押等有关手续;积极排查违法交易行为,规范地产交易市场;并对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调查落实,承办土地交易权属变更的报批工作以及全市城镇村庄地籍和土地交易面积的测量、测绘工作。
各科室工作职责:
办 公 室:负责中心文秘、财务、后勤管理等工作;
交易一科:主要负责城镇住房用地转让等工作;
交易二科:主要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等工作;
交易三科:主要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等工作;
大厅交易服务科:主要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咨询、受理、收费、发证等工作。 |